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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福建省人民政府關(guān)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》已經(jīng)2024年2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25次常務(wù)會(huì )議通過(guò),現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省長(cháng) 趙龍
2024年2月22日
福建省人民政府關(guān)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
福建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《福建省動(dòng)物防疫和動(dòng)物產(chǎn)品安全管理辦法》(2002年1月1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71號公布)、《福建省海上搜尋救助規定》(2015年2月1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55號公布)。
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